时代健康网 > 新闻 > > 广西钦州千万污水处理款遭扣,民企与政府陷纠纷
14-03-17 14:31

广西钦州千万污水处理款遭扣,民企与政府陷纠纷

  紫荆网此前曾经报道北京国润水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国润水清)与广西钦州市政府因钦州市污水处理厂项目合同纠纷一事,引起社会上广泛关注。

  据了解, 2004年国润水清公司与广西钦州市政府、市城投公司签订三方合同,约定企业投资建立河西污水处理厂。当时钦州政府方面提出对处理污水量不承诺,对污水处理费不保底,给投资方的回报是将政府部门收到的污水处理费全额拨付给企业,合同期限为30年,投资方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国润水清信任了以自身信誉作为抵押的当地政府。当污水处理厂顺利履行合同、进入良性运转时,钦州政府方面提出回购,回购价是2004年投资成本加上部分利息,这个出价遭到投资方的拒绝。此后不久,钦州市住建委便不再按合同约定全额拨付污水处理费。截至目前,拒付的合同款约千万,污水厂因无钱缴纳电费被起诉。

  国润水清负责人表示,此前该公司向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钦州市政府不作为,地方法院对民告官案件不予立案。

  紫荆网记者3月10日就国润水清诉钦州市政府不作为申请未立案一事,电话采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卢院长。卢院长称应该是企业当初提供材料不齐备,他表示对具体情况不是很了解,得向立案庭咨询,并称现在不能提供情况。国润水清负责人称,当时中院并没有就此事向企业回复材料不齐全,如果回复了中院应该有记录,请他们拿出,怎么回复的、向谁回复,企业至今未接到中院的任何消息。

  钦州住建委据文件拒付合同款 民企:“408号”文件合法性存疑

  针对“408号”文件,法律专家认为,广西自治区物价局、建设厅和财政厅制定出台的"408号"文件涉嫌超越职权范围,所制定文件的合法性值得讨论。国润水清可以请求法院对该"408号"文件进行附带性审查。

  2014年3月11日,紫荆网记者又试图联系采访“408号”文件发布主体广西自治区财政厅、住建厅和物价局,但上广西区财政厅、物价局对外公开的电话均无人接听。记者致函广西区住建厅,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收到任何回复。

  另据国润水清负责人介绍,他们曾于2013年12月24日向广西自治区政府寄送了就钦州市人民政府单方面变更行政特许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以及自治区“408号”文件的合法性提出审查申请的文件,并已获签收,但迄今未收到答复。

  3月10日下午,记者拟就此事采访广西区政府办公厅,拨打114查询办公厅电话时,接线员告知广西自治区电话保密。

  3月11日,记者再次拨打钦州市委宣传部电话,询问该部门对记者采访问题的回应,该部门电话无人接听。

  不好好配合工作,将用用“恐怖分子”定罪

  近日,国润水清负责人向紫荆网透露,2014年3月3日20点31分,他接到广西钦州市政府下属的钦州城市投资公司总经理徐某的电话,称他们将于3月5日到国润公司经营管理的钦州河西污水厂检查工作,并称根据主管城建工作的陆副市长指示,如果你们不好好配合工作,将把你们以恐怖分子论处。

  国润水清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作为当地市领导,要求企业配合政府工作,他们非常愿意。但是双方都得有诚意,像这样将支持当地建设、积极推进钦州绿色环保产业、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外地投资企业称之为“恐怖分子”,无疑是将双方处于对立的两面,言辞中透露出以权压人、倚势欺人的姿态。

  2014年3月4日10点28分,国润水清负责人称又接到钦州城市投资公司总经理徐某电话,称赔礼道歉,表示自己理解错了领导的意思。并再次提到要求企业配合检查工作的事情,国润水清负责人也表明了愿意配合政府工作的态度,但要在双方都释放出诚意的情况下,将前期的纠纷妥善解决。

  另据知情人透露,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钦州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钦州市社保局占用作为公共设施的体育馆用于办公。钦州开投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杨某的办公室超级豪华,面积足有30平米,还专门配备了茶具,有专门的地方品茗休闲,严重违背中央的有关规定。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加强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努力为人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全面提高公务员素质,真正当好人民公仆。

  日前,习近平主席在参加人大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更是作出重要讲话,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即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国润水清负责人告诉记者,习近平主席的讲话与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都透露出政府工作人员作风建设和市场秩序建设的重要性,希望“两会”的新风能吹进钦州,在公平的原则下妥善解决企业遭遇的问题。

  紫荆网记者将持续关注。来源链接:http://www.chinahotnet.com/contents/2014317_22507.html